蒙迪欧
同性恋是个极富创造性的群体,其语文世界亦是精彩纷呈、花样别出。这项艰巨的普及工作历来由耽美文的爱好者担纲着,她/他们不辞辛苦地为大众介绍何谓“出柜”、“熊”、“攻”、“受”、“年下攻”云云(英语中也有“同志俚语”(A Brief Dictionary of Queer Slang and Culture,观《平常的心》-其三))。我的许多“语文”知识也是由此习得的,比如这里的“蒙迪欧”。在网上查了一下,似乎这个说法还未普及。兹越俎代庖,略作解释。所谓“蒙迪欧”是指身材健壮的受:“蒙”为“猛”的谐音,以为壮硕、健壮、肌肉型;“迪”乃“的”的谐音;“欧”即字母O,暗喻受(或曰0)一方的角色。
深谙此道的人也许会说“蒙迪欧”就是“强受”的代名词,然而两者仍有区别:
- “蒙迪欧”的词性即是名词,又是形容词;而“强受”仅是名词。例如,“李磊是个蒙迪欧。”这里用的是名词,表示李磊是个身材健硕的受。而“李磊太他妈蒙迪欧了!”则是形容词用法,含义多重,既可以表示一种对李磊攻受身份的震惊,也可以表示对他身材健硕的感叹。应联系上下文理解。
- “蒙迪欧”比“强受”更为文雅。因为“强受”直指性的层面,而“蒙迪欧”还同时强调角色、身份认同等等性心理的方面。
- “蒙迪欧”多被相应的群体使用,所具有的切口色彩强于喜闻乐见的“强受”。
从语文的发展角度来说,“蒙迪欧”的确有强于“强受”的一面。它更加人性化地表述了这种与社会刻板印象不符的同性恋角色,而非“弱攻强受”这样赤裸裸的标签。同时,它也从心理的角度表述了某类外强中柔的同性恋人群。有时他们的“外强”还会迫使他们去改变更多自己改变不了的东西,比如结婚育子。故而,“蒙迪欧”词汇下隐藏的深刻社会、心理问题也是有待研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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