观《平常的心》-其二
历史上有各种各样的“人士”在为同性恋这个亚文化群的成因作解释,比如一些比较权威的专家曾断言,女性同性间性关系与手淫、男性娱乐和大阴蒂相关。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丑化。抛开这些“江湖术士”的观点,我们看看一些稍微科学的成因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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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传说。Kallmann认为同卵双生子其中一人如为同性恋,另一人100%的是。美国一家癌症研究小组于1993年7月在《科学》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报告揭示,在男同性恋者的男性亲属中,同性恋的比例相当高,而且问题均可追溯到母亲这一边。但后续研究者推翻了该说。“人类基因组计划”下属的基因组医学课题组研究认为,同性恋与隐性基因遗传有关,这种基因位于染色体的一个特别区域上,当男性具有这一隐性基因时,他的结婚对象不具有这一隐性基因,他们的子代不会成为同性恋者,有可能是双性恋者。如果夫妻双方都具有这种隐性基因,他们的子代就有可能具有同性恋倾向。当然,这项研究还未实施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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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态家庭说。1979年Bieber的研究发现:大多数男同性恋的家庭模式是“强母弱父”,于是推论幼儿在态度上向女性认同,轻视男性,或在感情上恐惧女性。还发现,男同至少有一段时间生活在死板的环境里,而很少有攻击性活动。还有的家庭直接把儿子当女儿养,结果自然就可想而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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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脑和内分泌问题。人类的性唤起和性刺激都是通过大脑来实现的,比如来自感觉系统的刺激引起大脑神经的冲动,这种冲动和欲望的产生必须有性激素的参与才得以实现,这就像人在发怒时必须有肾上腺素的参与一样,否则怒气就无从所生。神经学家 Simon LeVay 对41 例男性尸体(其中有19个同性恋者)的大脑进行解剖研究,发现同性恋者下丘脑比异性恋者的要小。
还有其它很多关于同性恋的成因说法,比如出生顺序等等。但要强调的是,没有定论。在历史上,同性恋曾被一度残害,而之后渐渐转入理性对待。从临床上来划分同性恋,分为真性同性恋、双性恋和假性同性恋。这种划分在我看来是没意义的,即使是那些所谓由环境造成的假性同性恋,比如监狱中、军队中的某些人,也难以免去其真性同性恋的内在本质。
也许正是由于这些模糊不清的概念,有的同性恋者想或者被迫去“治好”自己的性倾向,而“好”的定义是什么?也许有的人要说是“正常”。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。金赛(A. Kinsey)在一次调查中听到助手谈及“正常”一词时,就斩钉截铁地批评道,性存在中没有什么是正常与不正常的。当说到正常与不正常时,所用的参照物往往是一大堆人的共同表现,也即是伦理道德。或者以统计学的标准来评判,当你不属于“大多数”时,你就是另类(outlier),不正常。这样的评判是以多欺少的,绝非科学。霭理士在《性心理学》中也指出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方式。因此,同性恋不是低人一等。
另一方面,2014中国第一起同性恋矫正案也由法院宣,同性恋治疗纯属虚假。可是,什么样的同性恋需要治疗呢?说这一点之前,首先要来谈谈“和谐”。和谐在心理治疗上是指身体和心理的和谐,即所想和所做的一致,并不以此为耻。在这个异性恋为主导的世界,为数不多的同性恋与主流不同,而他们又感到自己极端地难受、痛苦,那么他们就是需要治疗的患者了。2001年中国公布的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》第三版中把那些因同性恋行为而伴有焦虑、抑郁、内心痛苦者纳入精神障碍,而无上述症状者自然不属于病态,更无需治疗。由此可见,真正需要去治疗的同性恋,首先是心理有疾病的人。他的身份首先是个病人,才是同性恋。这就仿佛一个有心理疾病的巨富,被关进精神病医院,我们只能说他是个病人——而此现象不能关涉到其他富人也有病。
关于历史上同性恋的被害史和行为主义某些荒谬的疗法,在此不提也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