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hoto Robert Mapplethorpe

有很多人喜欢搜集旧的东西,比如说我。虽然我没有进行收集,但家中有很多很久以前的书,我非常的喜欢。那一本本翻开后会散出霉霉的味道、纸张黄败到可以抖落处小碎片的本子,真的仿佛有灵魂在里面,每次翻起时候都会感觉是在进行穿越时空的阅读。

有期的城画里介绍了多明盖兹的《纸房子》,书中有一个嗜书如命的人,认为看旧书就应该在烛光下面,因为它们诞生的时候还没有电灯。这样的画面让我冥想了很久,也羡慕了很久,可惜那样的旧书在今天的实在是难以寻找。想起来只有在很小的时候才用过蜡烛,不过和书或文字关系都不大。

我还曾借着手机的灯光,在被子里想着某某打飞机,弱白的灯光照过指缝和大腿间,能看到渐渐发红的肉,整个人在这种灯光下也显得不同,很不一般的感觉。

想想看,对大多数的读书者来说真的很难去分辨是因为书而着迷,抑或是所处环境将你吸引。心中想着“黄金屋“和“颜如玉“而读书恐怕才是所谓“凡人“的我们本来的目标吧。就和恋爱的人为了揭开对方的遮羞布而恋爱,求佛者为临时抱佛脚而登上三宝殿是一个道理。

我想说的是,当一切我们曾经的“寻常事“变为吉光片羽的时候,什么才能永恒的笼罩住它的灿烂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