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来越迷乱的性意识

总的来说,我们对性的认知实在是太少太少了,尤其某些人。但是,某些人到底是哪一类人我暂时还归纳不出来,可能是文化程度低的,只知道制造人口的;或者是文化程度高的,将性视为一种罪恶而苦心逃避的…我可以说一句绝对的话,性的迷乱是全民的问题。
3月24日,四川南溪县男子在家中下载观看淫秽物品被处罚3000元。根据1997年公安部发布实施的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淫秽、色情信息。只是查阅也犯法。(原文)
其实类似的事情以前也有发生,早在2002年陕西延安某夫妇,在家里看黄色录像被警察破门抓捕。08年9月12和18日又分别有任超奇和唐尚海因传播、复制淫秽视频而获罪并罚款。网民们都很关注事情的结果,按照我们从小“知道的”那样,应该会有个“邪不胜正”的结果。可是,在这几个事件中,谁才是正?谁才是邪?
下载或者传播黄色视频的可以说大有人在,至少我身边就有很多(囧),所以从人数上大家占了多数,法律对我们的私生活进行了强行的介入,简直没有了隐私!当然,警察有坚强而有力的后盾—-法律。谁敢跟法律对着干就是找死,不听话就是变相的自杀。
许多人都站在了法律的角度和“法律”辩论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8条规定的是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、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才给予处罚。自己留下来欣赏并没违反有关规定啊。更进一步的,宪法是保证他自由阅读各色图书和浏览各色网站的权利的,这就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,公民的性权利。(李银河《为下流社会辩护》)。
可在我看来,在现在这样一个政治法制都非常混乱的中国,对“警察”说这些无疑是对牛弹琴。当然全民对性的意识都是迷乱的,做出这样无趣的事情还是可以理解的,也许还有会有人像当年一样发问:“谁会是下一个“南溪县男子”吧。其实大家都应该摆摆手,对越来越荒诞的事情一笑置之,回家像图上一样和标本做爱,岂不爽快?